Saturday, February 18, 2006

非常迷惘_10:52pm_18_feb_06

剛剛與SAM通畢電話,這段通話後,我感覺到很迷惘。

我這個PROJECT是否沒有什麼趣味呢?

我最不想見到的是:我把圖象與文字合併後,人家覺得:「駛鬼你做咩?係人都諗到啦!有乜咁特別?」

究竟我現在在做什麼呢?不斷把圖象與文字以不同的方法合併,真是應該這樣做嗎?ESTHER說每個字也應該寫幾百字的散文或小故事;可能關於那個「字」的歷史、SOCIAL PHENOMENON、或我個人關於這個字的聯想。這段內容應與那個以GRAPHIC DESIGN的理念設計出來的「字」有互動關係的。互相配合才可以有火花擦出,那個設計出來的「字」才有內容。

但我究竟可否做到呢?我有點懷疑。「寫」是一個問題;「設計」亦是另一個問題。

算了吧!不想這麼多了!玩了這個PROJECT算了!

幸好,到現在為止,我仍然是愈做愈有趣味。我只是擔心自己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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